交銀人壽安徽省分公司黨支部書記、總經理 王冰
一、金融糾紛多元化解相關規定
《銀行保險機構消費者權益保護管理辦法》第十六條:“銀行保險機構應當健全矛盾糾紛多元化解配套機制,積極主動與消費者協商解決矛盾糾紛,在協商不成的情況下,通過調解、仲裁、訴訟等方式促進矛盾糾紛化解?!?/p>
二、理性維權的五種途徑
(一)協商解決。金融消費者可以向金融機構反映問題,讓金融機構查找問題原因,積極妥善解決問題。
(二)投訴處理。金融消費者可通過金融機構官網、移動客戶端、營業場所等公布的投訴電話或投訴渠道,向金融機構或監管機構投訴,由金融機構指定人員核實投訴內容,積極解決糾紛。
(三)第三方機構調解。金融機構作為投訴事件的當事人之一,可請求第三方機構組織調解,更有利于糾紛的公正、合理解決。
(四)提請仲裁。經第三方調解仍未達成一致的,當事雙方可以根據仲裁協議申請仲裁。仲裁實行一裁終局,效率更高,但成本較高。
(五)法院起訴。在其他維權途徑維權無效時,金融消費者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以法律途徑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三、金融糾紛調解
解決金融糾紛,除通過金融機構官方渠道投訴、提起訴訟外,還可通過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化解金融糾紛。
(一)什么是調解組織?
調解組織又稱“第三方調解機構”,是由各地金融監管部門管理或組織設立的專門機構,主要通過調解、仲裁、中立評估等非訴訟方式處理金融糾紛,在調解組織的主持下,雙方當事人通過自愿協商達成協議,解決糾紛。
(二)調解組織有哪些?
金融調解組織一般有金融消費糾紛調解中心、金融消費權益保護聯合會等。
(三)如何提出調解申請?
可以直接向調解組織提出調解申請,也可以向金融機構提出調解要求,金融機構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
(四)對金融消費者有什么好處?
一是快速解決糾紛:金融糾紛多元化解機制通常能夠在較短的時間內解決糾紛。消費者可以更快地獲得賠償或解決方案,減少時間和精力的消耗。
二是降低維權成本:金融糾紛多元化解機制通常不收取費用或者費用較低,降低了消費者的維權成本。
三是繼續保持良好的銀客關系:通過第三方機構調解或仲裁,可以避免因訴訟而產生的不良記錄影響與金融機構的合作關系。
四是提供更多維權途徑:金融糾紛多元化解機制提供多種維權途徑,消費者可以根據自己的需求和實際情況選擇合適的維權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