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合肥市中院公開開庭審理了中國光大控股有限公司原執行董事、行政總裁陳爽受賄一案。
據指控,2008年至2019年,陳爽利用擔任中國光大控股有限公司執行董事、行政總裁、中國飛機租賃集團有限公司董事會主席等職務上的便利,為潘某某等多人在股權收購、企業融資、職務升遷、業務開展等方面提供幫助,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9620.9264萬元,數額特別巨大。公訴機關提請以受賄罪追究陳爽的刑事責任。
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陳爽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被告人進行了最后陳述。陳爽對公訴機關指控的事實和罪名均無異議,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此案將擇期宣判。(安徽商報融媒體記者 張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