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金不昧本是中華民族傳統美德,但有些人卻為蠅頭小利違背道德和法律底線,將他人財物據為己有。近日,鳳臺縣法院判處一起盜竊案件,羅某因犯盜竊罪被判處拘役。
被告人羅某是一名66歲的環衛工人。2023年4月的一天,正在人行道上掃馬路的羅某發現地上有一部手機,她將手機撿起后也無人來尋,便帶回了家。因為該手機沒有解鎖密碼,她通過查看微信發現賬戶里有10708元余額。
在金錢的誘惑下,羅某開始嘗試微信支付密碼,由于密碼過于簡單,羅某順利通過微信掃碼支付的方式,先后六次將該手機微信錢包和微信綁定的銀行卡內的10708元轉到自己微信內,后將該手機丟棄。被害人曾某發現自己賬戶余額被轉走后向公安機關報案,案發后被告人羅某賠償被害人曾某損失11000元,并取得被害人曾某的諒解。
法院審理后認為,羅某歸案后能如實供述犯罪事實,依法可以從輕處罰;案發后賠償受害人損失,取得受害人諒解,酌情予以從輕處罰。法院根據被告人的犯罪事實、認罪認罰態度及社會危害程度等情節,法院判處羅某拘役五個月,緩刑十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千元。(李夢婷 陳雪 安徽商報融媒體記者 張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