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外地學習“吸粉引流”方法,后成立工作室,招聘客服,偽裝成女性身份聊天,表達“可約”意向后引導男性加QQ好友,按每個號4元給客服結算工資。近日,渦陽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一例非法利用信息網絡案,被告人孫某某因犯非法利用信息網絡罪被判處拘役。
2023年3月份,經孫某某介紹,栗某(已判)結識趙某某(已判),趙某某向栗某介紹使用陌陌賬號“吸粉引流”項目。
栗某返回渦陽后,與范某(已判)相約到江西南昌從趙某某處進一步學習“吸粉引流”操作方法。
學成后,栗某、范某等購買設備在渦陽實施“吸粉引流”活動,趙某某提供技術支持,孫某某用虛擬幣結算報酬。
2023年4月至7月中旬,他們在渦陽多處設立工作室,招聘客服,采用一系列軟件制作非實名制“陌陌”賬號偽裝女性身份聊天,表達“可約”意向后引導男性加QQ好友,便于上線通過QQ實施違法犯罪活動。期間,通過軟件計數,按每個號4元給客服結算工資。
截至案發,工作室通過引流成功添加好友的QQ號共計5084個,孫某某給客服結算40000元。
法院審理認為,孫某某違反國家法律規定,非法利用信息網絡,為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發布信息并提供結算幫助,其行為已構成非法利用信息網絡罪,被告人孫某某起次要作用,系從犯。鑒于孫某某具有坦白情節,自愿認罪認罰且簽字具結,已退出非法獲利,可依法對其從輕處罰。
據此,法院作出判決,孫某某因犯非法利用信息網絡罪被判處拘役四個月,緩刑六個月,并處罰金二千元。
法官提醒稱,犯罪分子通過非法利用信息網絡獲取、篡改或泄露他人的個人信息,如QQ號碼、身份證號碼、銀行卡號、家庭住址等,可能導致個人隱私泄露,作為公民,要注意保護個人隱私,規范上網行為,提高風險防范能力,同時也要時刻提醒自己不要在網絡上實施違法犯罪活動或者為他人提供結算幫助,避免觸犯法律的底線。(安徽商報融媒體記者 張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