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寧國市法院發出該院首份人身安全保護令,在施暴者和受害者之間筑起防護“隔離墻”,為受到威脅和電話騷擾的女性撐起法律“保護傘”。
汪某與韓某在多年婚姻生活中,經常因家庭瑣事發生口角,韓某有時甚至對汪某實施暴力行為。今年8月25日,韓某酒后無故毆打汪某,致汪某枕頂部皮下軟組織挫傷。
汪某感到生命安全受到嚴重威脅,報警處理,寧國市公安局出具了《家庭暴力告誡書》,嚴禁韓某再次對家庭成員實施暴力。
經調解員調解,汪某對韓某的行為不予追究。為保護自身安全,汪某搬離共同居所,但韓某又多次對其進行電話騷擾。汪某不堪其擾,前往寧國市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
收到申請材料后,承辦法官立即開啟快速通道,聯合公安機關前往韓某所在社區對事實經過進行全面審查,并明確告知雙方當事人家庭暴力行為的法律后果,對施暴者進行警告和訓誡,讓其認清自身違法問題。
同時,根據公安機關出具的反家庭暴力告誡書及就診記錄、傷情照片等證據材料,法院認為汪某確有面臨家庭暴力現實危險的情形,符合人身安全保護令的法定申請條件,依法作出裁定:禁止韓某對汪某實施家庭暴力;禁止韓某以電話、短信、即時通訊工具、電子郵件等威脅騷擾汪某。
裁定作出后,法院也將該人身安全保護令送達雙方居住地公安機關、婦聯、社區居委會等相關部門,并督促被申請人遵守人身安全保護令,全方位保護受害者的人身安全。
法官提醒稱,人身安全保護令是抵御家庭暴力的“護身符”,遇到家暴,切勿懷著“家丑不外揚,忍忍就過去”的心態,讓緊閉的家門將法律“拒之門外”,應及時報警和保存證據,可持相關證據及時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保護自身權益。在法院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護令之后,若被申請人違反人身安全保護令,人民法院將視情節輕重,予以訓誡、罰款、拘留甚至追究其刑事責任。
(安徽商報融媒體記者 張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