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金鳳,銅陵市郊區法院刑事審判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一級法官。工作中,她始終不忘初心,忠誠履職,憑著過硬的自身素質和踏實的工作作風,努力踐行司法為民宗旨,為提升司法公信力、樹立法官良好形象起到了模范帶頭作用。
從業以來,她榮獲全國法院辦案標兵、全省法院調解工作先進個人、全省法院優秀法官、全省法院系統先進工作者等榮譽。
工作沖鋒在前
她扎根基層近30載,2019年至2021年,共辦理民事、行政、破產案件計494件,全部在審限內結案,民事案件調撤率60%以上。其所承辦的案件無一因錯誤而被發回重審。因工作崗位的需要,2020年3月,她從民事庭調整到行政庭任庭長,在負責辦理全院行政案件的同時,還兼顧著民事案件審理。面對繁重的審判任務,她迎難而上,沖鋒在前,認真學習業務,堅持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并不斷總結經驗,最大限度地確保案件公正與效率同時,積極為企業優化營商環境。
2021年,李金鳳主審的轄區內某公司破產重整案件,為了順利完成企業重整,實現為企優化營商環境,她帶領審判團隊,嚴格按照破產法規定的程序做不支持重整的債權人思想工作。通過不懈努力,最終招募的投資人投入資金予以重整,及時對拖欠農民稻款的小額債權人進行了100%清償。案件得以順利結案的同時,債權人權益得到了有效保護,企業也得以正常運營。
2022年1月,在一起刑事案件審理中,針對沒有認罪認罰的被告人,李金鳳運用多年民事審判工作中積攢的調解經驗,耐心釋法明理,不僅起到被告人自愿接受處罰的效果,也達到通過教育感化和挽救被告人的目的。
百姓事無小事
工作中,李金鳳始終牢記“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在堅持民事案件“誰主張、誰舉證”辦案原則的同時,考慮到部分群眾法律意識相對薄弱,在具體案件審理中為了查清事實,經常深入鄉間地頭,到實地調查取證,努力保護弱勢群體,保護他們的合法權益。
2020年,她辦理一起財產損害賠償案件時,冒著酷暑前往當地派出所,通過調取出警時執法記錄儀拍攝的畫面還原案發現場,后又多次走訪相關工作人員掌握案情,并耐心地從訴訟成本、鑒定風險、預期利益多方位向原告分析,同時建議被告給予原告適當補償。經多次調解,最終以被告當場向原告支付補償費止爭,原被告雙方都特別滿意。該起案件雖然涉案金額不大,但是她始終認為老百姓的事無小事。
多年來,在基層法官的崗位上,李金鳳默默耕耘,同時甘于奉獻,勇于創新,用出色的工作表現贏得了人民群眾的稱贊,用實際行動展現出法官公正司法的形象,實踐了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
(安徽商報融媒體記者 劉曉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