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記者獲悉,根據2022年民航局發布的《運輸機場凈空保護管理辦法》,合肥機場的凈空保護區為以機場基準點為圓心、水平半徑55公里的區域。
機場凈空保護區是指為保障航空器在機場安全起飛和降落劃設的一定空間范圍。飛機完成一次飛行任務要經過起飛、爬升、巡航、下降、著陸幾個階段,就必須對機場附近沿起降航線一定范圍內的空域提出要求,保證在飛機的起飛和降落的低高度飛行時不能有地面的障礙物來妨礙導航和飛行,這個區域稱為機場凈空保護區。
機場凈空保護區內禁止這些行為:排放大量煙霧、粉塵、火焰、廢氣等影響飛行安全的物質;修建靶場、強烈爆炸物倉庫等影響飛行安全的建筑物或者其他設施;設置影響民用機場目視助航設施使用或者飛行員視線的燈光、激光、標志或者物體;種植影響飛行安全或者影響民用機場助航設施使用的植物;放飛影響飛行安全的鳥類,升放無人駕駛的自由氣球、系留氣球和其他升空物體;焚燒產生大量煙霧的農作物秸稈、垃圾等物質,或者燃放煙花、焰火;在民用機場圍界外5米范圍內,搭建建筑物、種植樹木,或者從事挖掘、堆積物體等影響民用機場運營安全的活動;設置影響機場電磁環境的建筑物、構筑物或者設施;國務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影響民用機場凈空保護的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民用機場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違反規定在機場凈空保護區內放飛孔明燈、無人機,燃放煙花焰火等行為,由機場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公安機關將依法予以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還會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安徽商報融媒體記者 劉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