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同志,我要報警!我的車牌怎么出現在小區另一輛車上?”近日,銅陵銅官區交管大隊接群眾報警稱,一輛機動車套用自己的車輛號牌并停放在小區停車場內。
接到報警后,民警立即趕赴現場開展調查。在小區物業監控室內,民警找到了該涉嫌套牌車輛,通過比對發現兩車除車輛號牌一致外,車輛外觀及車型明顯不一致。隨后民警將該車及駕駛人舒某查獲。
“你為什么要用別人的車牌呢?”
“我沒交停車費。”
經了解,舒某在該小區未購買或租賃停車位,為了進小區車庫省停車費用,舒某便觀察“選中”了車庫里的另一車輛,記錄下該車號牌后在某平臺上網購了一副假號牌,用于進出小區時“門禁識別”。
民警還通過監控設備,查詢到舒某在被查獲前因出車庫后忘記卸下假號牌,駕駛懸掛假號牌的車輛在道路上行駛。
最終民警收繳舒某使用的偽造號牌,并根據相關規定對其處以5000元罰款,行政拘留15日,駕駛證記12分的處罰。
民警提醒稱,《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駕駛證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扣留該機動車,處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實習生 楊樂樂 安徽商報融媒體記者 張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