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宣城宣州區法院審理了一起合同詐騙案,被告人尹某冒充某知名化妝品牌柜姐微信售賣化妝品,貨款到手后卻未如約發貨,玩“空手套白狼”的把戲,最終難逃法網。
2021年12月,尹某在瀏覽某社交平臺時,發現某品牌化妝品有多人求購,且銷售模式為先付款后發貨。因看到其微信好友中有部分該品牌化妝品銷售人員,她便試圖搬運他人朋友圈內容,將自己包裝成專柜柜姐,以低價折扣吸引顧客向自己下單。
尹某使用其他柜姐的圖片在朋友圈及某社交APP中發布銷售廣告,并承諾超低折扣、滿贈優惠等。2021年12月~2022年1月期間,尹某通過某社交APP認識被害人汪某、吳某等4人,并通過微信同4人達成化妝品買賣合同。因尹某實際無法拿到承諾折扣,無履約能力,故暫時采取高價買進,低價賣出的方式銷售,直至無法正常履約,尹某又采取偽造缺貨聊天記錄、發包裝盒和空快遞盒等方式拖延。
至案發,尹某造成被害人汪某等4人經濟損失共計20萬余元。
法院審理認為,尹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被害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構成合同詐騙罪。尹某多次進行合同詐騙,從重處罰。尹某自愿認罪認罰,可以依法從寬處理。法院綜合尹某的犯罪事實及量刑情節和悔罪表現,判決尹某犯合同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五萬元,責令尹某退賠被害人損失共計20萬余元。(安徽商報融媒體記者 張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