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介紹:
張先生于2022年1月為他5歲的兒子在A公司購買了一份終身壽險保險產品,身故保額15萬元。2022年3月,在業務人員的介紹下,又在B公司投保了一份保險產品,包含疾病身故保額10萬元。2022年10月,張先生的兒子因重病身故,張先生在收到A公司的理賠款15萬元后,再繼續向B公司申請理賠10萬元。B公司經過查證、審核后,最終賠付5萬元。張先生對理賠金額不認可,向相關部門進行了投訴。
案例分析:
在購買未成年人身故險時是否有保額的限制?答案是肯定的,那么限額是多少?
2015年,原保監會重新修訂了《關于父母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以身故為給付保險金條件人身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自2016年1月1日起執行?!锻ㄖ返谝粭l,將原來未成年人身故保險金總和限額從規定的10萬元調整為20萬(10周歲以下)和50萬(10周歲至18周歲以下)兩個層次。
《通知》第二條,以下三種情況可以不計算在限額內:
1.投保人已交保險費用或被保者身故時合同的現金價值;對于投資連結保險合同、萬能保險合同,該項為投保人已交保險費用或被保者身故時保險合同的賬戶價值。
2.保險合同約定的航空意外身故保險金額。此處航空意外身故保險金額是指航空意外傷害保險合同約定的身故保額,或其他人身保險合同約定的航空意外身故責任對應的身故保額。
3.保險合同約定的重大自然災害意外身故保險金額。此處重大自然災害意外身故保額是指重大自然災害意外傷害保險合同約定的保額,或其他人身保險合同約定的重大自然災害意外身故責任對應的身故保額。
風險提示:
家長們在給兒童購買保險時,要根據家庭經濟等情況量力、適量購買。最好先根據需求來確定所購買的險種,然后再來考慮保額的分配。注意不要造成超額現象,一方面如果給孩子購買的其他險種也包含身故保額,那么超出部分將無法獲得賠償;另一方面會浪費保費,因為保費的高低是與保額掛鉤的,保額越高保費也就越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