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安徽商報融媒體記者從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獲悉,我省正在組織開展既有住宅小區電動自行車停放場所和充電設施建設專項行動。其中,電動自行車停放場所和充電設施基礎較好、供需矛盾不突出的既有住宅小區,力爭今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加裝改造任務;供需矛盾突出、安全隱患風險較大的既有住宅小區,力爭明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此外,我省還將繼續推進包括老舊小區在內的住宅小區新能源汽車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
分類組織建設,規范充電收費
省十四屆人大二次會議期間,省人大代表李素芳等人提出了《關于加快增設和完善小區集中充電場所的議案》。省住建廳近期給予答復,將根據各地調查摸底情況分類組織建設,同時加強運維管理,規范充電收費。針對我省既有住宅小區電動自行車停放場所和充電設施不滿足現實需求等問題,省住建廳今年組織開展既有住宅小區電動自行車停放場所和充電設施建設專項行動,從源頭破解群眾停車難、充電難問題。除了會同省消防救援局等單位聯合印發了《全省既有住宅小區電動自行車停放場所和充電設施建設工作方案》,還制定并公布《電動自行車停車場(棚)防火設計導則》《電動自行車庫防火設計導則》,對電動自行車停車場(棚)總平面布局、選址功能、消防給水和滅火設施、火災自動報警設施等防火技術要求作出了明確規定,規范我省電動自行車停放場所防火設計,源頭上防止和減少電動自行車火災危險和危害。
按照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風險等級,我省對既有住宅小區開展全面摸底并分類建立工作臺賬,重點對老舊小區、安置房小區等供需矛盾突出、充電安全隱患較大的小區進行集中建設。根據各地調查摸底上報,全省1.46萬個住宅小區,有7513個住宅小區缺少電動自行車停車位約120萬個;有6804個小區缺少充電口約60萬個。下一步,我省將分類組織建設。其中,重點做好供需矛盾突出、安全隱患風險較大的既有住宅小區的電動自行車停放場所和充電設施建設工作,按照“先立后破、先易后難”的原則,力爭2024年12月底前完成不少于70%的建設目標任務,2025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對電動自行車停放場所和充電設施基礎較好、供需矛盾不突出的既有住宅小區,通過加裝改造、加強管理的方式,進一步完善停放充電基礎設施建設,不斷提升居民停放充電的便捷性和安全性,力爭2024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加裝改造任務。
在既有住宅小區電動自行車停放場所和充電設施選址方面,將充分利用小區內零星場地和空閑地塊,統籌規劃部署。為了盤活停車和充電資源,將對小區現有地面地下、建筑架空層、停車棚等電動自行車停放和充電場所進行安全狀況評估,對存在安全隱患的,按現行標準及相關規定進行改造升級。利用小區公共場地或原有自行車停放場所選址建設,無需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手續。
對完成建設改造后的既有住宅小區,我省將加強運維管理,明確管理責任主體,授權委托物業服務企業等第三方機構日常維護管理。物業服務企業應按照合同約定,落實停放場所和充電設施安全管理責任,加強對服務區域內電動自行車停放和充電巡查檢查,對違法違規行為及時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對拒不改正、情節嚴重的及時報告。另外,我省還將規范充電收費,引導企業合理確定充電服務價格標準,督促建筑產權單位、使用單位和物業服務企業積極創造條件幫助降低充電服務價格。住宅小區電動自行車充電電價一律按居民電價執行,充電設施運營管理單位可按充電時長或充電實際功耗向用戶收取充電綜合服務費用(含電費和服務費),并按照明碼標價有關規定,在充電場所、手機應用程序等醒目位置公示充電和服務收費價格,不得收取任何未經公示的費用。
老舊小區改造新增近萬汽車充電樁
除了在既有小區增加電動自行車停放場所和充電設施,我省還在大力推進包括老舊小區在內的住宅小區新能源汽車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加快構建高質量充換電服務體系。
據統計,我省各類充電樁總量已經超過50萬個。2021年以來,全省在老舊小區改造中已新增汽車充電樁9382個。為了加快充換電設施的建設,我省加強政策支持,對于居住區“統建統管”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無需辦理建設審批手續,完成項目備案后,直接向所在區域供電企業報裝申請。同時鼓勵在居民區建設公共充電車位和充電車位分時共享。在既有停車位安裝充電設施的,無需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
按照計劃,我省將繼續推進充換電設施建設,結合城市更新和老舊小區改造工作,鼓勵各地將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納入更新改造范圍,同步開展配套供配電設施建設。加強群眾充電需求調查,充分征求居民意見,結合小區場地現狀對具備安裝條件的小區合理增設,滿足群眾電動汽車充電需求。規范充換電設施建設管理,嚴禁小區管理單位以安全、電力容量等理由阻擾安裝充電樁。同時加強充換電基礎設施維護,督促物業服務企業認真履行法律規定的義務和合同約定的責任,積極配合居民區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安裝,加強日常管養和巡查,及時發現火災隱患,保證居住區住用安全。
(安徽商報融媒體記者 姜志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