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1月31日電(記者 張素)記者31日從中國最高人民法院獲悉,曾被指“與不法商人沆瀣一氣”“政績觀嚴重扭曲”的四川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王銘暉一審獲刑16年。
當日,廣東省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王銘暉受賄、濫用職權一案,對王銘暉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五百萬元,以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五百萬元;查封、扣押、凍結在案的王銘暉受賄所得贓款贓物及孳息,依法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中新社北京1月31日電(記者 張素)記者31日從中國最高人民法院獲悉,曾被指“與不法商人沆瀣一氣”“政績觀嚴重扭曲”的四川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王銘暉一審獲刑16年。
當日,廣東省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王銘暉受賄、濫用職權一案,對王銘暉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五百萬元,以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五百萬元;查封、扣押、凍結在案的王銘暉受賄所得贓款贓物及孳息,依法予以沒收,上繳國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