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淮南市大通區法院洛河法庭處理了一起特殊的繼承糾紛案件,案件的原被告沒有爭議,沒有吵鬧,一團和睦地出現在法庭,他們想通過合法的途徑繼承過世母親名下的存款。
原被告是姐弟四人,他們的母親周某在世時,姐弟四人非常孝順,母親平時的生活花銷均不用自己花錢,久而久之,母親便存下一筆錢。
母親周某過世后,老大在收拾遺物時發現了六張定期存折單,共計73400元。老大告知了弟弟妹妹后,姐弟四人一致協商共同繼承母親的遺產。
但是姐弟拿著存單在銀行取款的時候卻被銀行工作人員告知,由于他們的母親周某沒有遺囑無法確認他們的繼承權,若要提取存款,需要提供繼承權證明書或者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調解書、裁定書辦理過戶登記或支付手續。
四姐弟商量后,以大姐作為原告起訴其他三人,訴訟至法院要求對母親的遺產進行分割,明確繼承權利人。
經法院審理查明,周某的丈夫已經去世,周某和丈夫婚生四子女現均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在法庭調解室內,四姐弟均表示他們對如何分配母親的遺產沒有爭議,也沒有糾紛,因為不知道母親存款的密碼,才選擇了到法院尋求幫助。在法院的主持下,四姐弟很快地達成了調解協議,六張存折單分別由四姐弟分別繼承。隨后法院出具了調解書。最終,四姐弟拿著法院出具的調解書到銀行,順利地取得了過世母親名下的存款。
(黃娜娜 安徽商報融媒體記者 張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