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記者從安徽省政府新聞辦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近日安徽省科技廳印發了《安徽省科技服務業創新發展集聚區建設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管理辦法》)。根據相關辦法,安徽將開展首批科技服務業創新發展集聚區申報建設,今年計劃認定10家左右。
據悉,集聚區是整合研究開發、技術轉移、企業孵化、知識產權等要素資源的功能性區域,為區域創新主體提供全鏈條、專業化科技服務,其建設主體為縣(市、區)或省級及以上開發區。
《管理辦法》根據科技服務業產業特點,將集聚區分為綜合型與特色型兩種類型,明確不同標準推動建設。綜合型集聚區注重園區整體規模效應,特色型集聚區聚焦細分產業發展,因地制宜,分類推進。
集聚區申報原則上每年一次。由各市科技部門組織申報,省科技廳按程序開展專家評審和公示等工作后,予以確定。申報條件包括規劃、管理、主體、生態等方面,既有定性指標,也有定量指標,其中皖北和大別山革命老區的縣(市、區)和省級及以上開發區申報的量化條件可下浮20%。
2025年,安徽省科技廳擬開展首批省科技服務業創新發展集聚區申報工作,初步考慮確定10家左右。對申報確定建設的省科技服務業創新發展集聚區,省科技廳將每年組織一次績效評價??冃гu價內容包括集聚區的產業發展、創新能力、企業集聚、產業生態、支撐保障等情況。
(安徽商報 元新聞記者 李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