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區發生了一起離奇的交通事故,兩車在道路上發生了碰撞,這兩輛車都是被盜車,事故發生后兩車司機都逃走了。車主在得知情況后“傻了眼”,不知道車輛損失該找誰賠償,只能起訴保險公司索賠。近日,宣城中院對此案作出了終審判決。
兩輛被盜車撞了,交警無法作事故認定
2023年5月4日,劉某(化名)將自己的皖P號比亞迪插電式混動轎車停放在小區內。5月5日3時17分許,該轎車被他人偷開,沿宣城市宣州區玉荷路由西向東方向行駛。當車行至玉荷路與興隆路交口,碰撞前方同車道等交通信號燈的皖P號寶馬牌小型轎車(該車也是被他人偷開)。
事故造成兩輛車均受損。發現自己的轎車被盜開,而且出了交通事故后,劉某到派出所報案。
因為是交通事故,交警也介入處理此事,然而,因為雙方事故車輛都是被他人偷開,雙方車輛駕駛人均未到案,無法及時取證,現有證據不足以認定該起交通事故案件主要事實。交警部門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認定中止告知書》。
保險公司拒賠,車主起訴保險公司
自己的車子被盜開,還出了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該找誰承擔呢?郁悶的劉某向其投保的保險公司理賠,但是保險公司認為,這不在保險理賠范圍之內。
劉某一紙訴狀將保險公司起訴至宣城宣州區法院,要求保險公司賠付車輛損失4萬余元,以及評估費等損失。
劉某認為,雙方的保險條款中有約定,“保險期間內,被保險新能源汽車被盜竊、搶劫、搶奪,經出險地縣級以上公安刑偵部門立案證明,滿60天未查明下落的全車損失,以及因被盜竊、搶劫、搶奪受到損壞造成的直接損失,且不屬于免除保險人責任的范圍,保險人依照本保險合同的約定負責賠償?!?/p>
保險公司則表示,本起交通事故雙方的車輛均是被他人盜竊后發生碰撞,且雙方車輛駕駛人均在事故發生后逃逸,交警部門并未對本起事故的責任進行認定和處理。公安機關雖已進行偵辦,但雙方逃逸的駕駛人均未被抓獲,公安機關也未結案,事故的性質以及案發細節均處于調查當中?!敖煌ㄕ厥绿右輰儆诤贤忻鞯拿赓r情形之一,車輛的損失也并非因盜竊行為受到損壞而是盜竊后發生交通事故所致,本身不屬于保險責任?!?/p>
不能用逃逸免責條款,保險公司賠償
一審法院審理認為,根據保險條款規定,車損險責任包含盜搶險,被盜搶的車輛在60天內找回,但在此期間車輛損壞,保險公司負責賠償修復費用。因此,對保險公司辯稱盜竊車輛的人應按駕駛人責任免除情形規定處理,其在駕駛被盜車輛時發生交通事故逃逸,屬于保險公司不負賠償責任的辯解,法院不予采納。
法院認為,涉案的車輛是盜搶期間發生交通事故造成車輛損失,根據保險條款的規定,應在車損險內對涉案車輛的直接損失4萬余元進行理賠。
據此,一審判決,保險公司給付劉某賠付車損以及鑒定費共計4.6萬余元。
保險公司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稱因本案所涉交通事故發生后,駕駛人逃逸,依照免責約定,保險公司對車輛的任何損失和費用均不負責賠償。
宣城中院二審認為,本案交通事故發生時的車輛駕駛人是實施盜竊車輛行為的行為人,當然不能適用合同關于免責事由的條款約定。
近日,二審法院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實習生 鄭蕓潔 安徽商報融媒體記者 張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