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商報融媒體記者2日下午從合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該市住房公積金調整繳存基數上下限。
按規定,繳存基數每年調整一次,不得高于職工工作地所在設區城市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合肥市統計局公布的2023年度合肥市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為119182元。
2024年度,合肥市(含省直)繳存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為職工2023年度(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資總額。工資總額依據國家統計局《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統制字〔1990〕1號)計算。調整后,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上限為29795元,月繳存額上限單位和個人分別為3575元,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下限為合肥市現行最低工資標準2060元(如有調整,待有關部門公布后另行通知)。執行時間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安徽商報融媒體記者 郜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