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介紹:
2023年,客戶王先生通過工作單位在保險公司購買了一份團體保險,其中重疾保額10萬元。2023年11月因腦中風前往醫院就診。治療結束后,王先生于2024年3月向保險公司提交理賠申請,但根據對應的重疾條款,該次腦中風尚未確診180天,不滿足對應重疾給付條件,故案件暫作拒付處理。6月份,王先生再次補充材料,經保險公司審核,符合保險合同約定的嚴重腦中風后遺癥,故支付10萬元重疾保險金。
案例分析:
重大疾病保險,是指由保險公司經辦的以特定重大疾病,如惡性腫瘤、心肌梗死、腦溢血等為風險發生時,當被保人達到保險條款所約定的重大疾病狀態后,由保險公司根據保險合同約定支付保險金。平安養老險安徽分公司提醒您,申請重疾時,不能僅根據重疾名稱進行判斷,還需要注意對應重疾約定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