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晚,黃山市公安局徽州分局交管大隊民警正在徽州區迎賓大道尚紫色臺路口清理一起交通事故現場,突然,一輛黑色小汽車“砰”的一聲撞上了警車。
在民警的要求下,肇事車輛駕駛員莊某某搖晃著走下車,一股濃烈的酒氣撲面而來,疑似酒后駕車。經民警現場對莊某某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結果顯示為175mg/100ml,已達到醉酒駕駛機動車標準。
隨后民警將其帶至黃山市第三人民醫院進行血樣采集,經專業機構鑒定,莊某某血樣中的乙醇含量平均值達167.9mg/100ml,目前該案件正進一步辦理中。
(安徽商報融媒體記者 吳夢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