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安徽省新能源汽車產業集群發展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該條例將于2024年3月1日起施行。作為全國首部新能源汽車產業集群發展地方性法規,將為強化我省新能源汽車產業優勢、助力打造具有國際競爭力的新能源汽車產業集群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全國首部,結合安徽實際需要探索創新
近年來,我省深入實施制造強省戰略,汽車產業已成為引領發展的優勢產業,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走在了全國前列,掌握了電池、電機、電控核心技術,在智能化技術上取得了突破,培育了一批有較強競爭力的龍頭企業,成為了汽車出口大省。
同時,我省新能源汽車產業存在明顯短板,如零部件產業規模小、整體競爭力不高,研發方面創新能力不夠強、人才培養跟不上,產業集聚能力尚需進一步增強等問題。制定《條例》,有利于進一步強化創新引領,營造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的良好生態,促進新能源汽車產業集群建設,推動新能源汽車產業高質量發展。
《條例》共設7章43條,包括總則、創新引領、產業鏈提升、場景拓展、開放合作、支撐保障及附則。作為全國首部省級層面的新能源汽車產業專項立法,《條例》從我省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實際需要出發,進行探索創新。
推動長三角地區共建新能源汽車產業鏈聯盟
為了促進新能源汽車產業集群發展,《條例》規定,明確新能源汽車產業集群的范圍,主要是依托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國家級和省級開發園區以及省人民政府認定的縣域特色產業集群(基地)等。
堅持創新引領、錯位發展、優勢互補、產業協同、開放發展;堅持強化企業主體地位,以強促大,發揮政府在戰略規劃引導、標準規范制定、質量安全監管、市場秩序維護、綠色消費引導等方面作用。
省人民政府應當推動長三角地區共建新能源汽車產業鏈聯盟,推動充換電等基礎設施協調應用,鼓勵開展新能源汽車產業集群發展的多層次全方位對接合作。
鼓勵新技術路線發展,給創新團隊和領軍人才“放權”
《條例》強化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的科技創新,明確規定鼓勵、支持組建新能源汽車產業創新聯合體、創新聯盟等方式,開展新能源汽車科學研究、技術創新和研發服務;支持建設國家級和省級汽車領域實驗室等創新平臺。
鼓勵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機構、企業和其他組織,開展與新能源汽車相關的基礎研究、應用基礎研究、跨學科交叉領域的研究,在動力電池系統、新型底盤架構、智能駕駛體系、車規級芯片等領域開展新能源汽車關鍵共性技術攻關。
鼓勵新技術路線發展,支持開展氫內燃機、甲醇制氫、甲酸制氫、固態電池、碳化硅半導體、滑板底盤等新技術研發應用。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推動科研項目立項和組織管理方式改革,賦予新能源汽車創新團隊和領軍人才更大技術路線決定權和經費使用權。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科技部門應當建立以質量、績效、貢獻為導向的項目評價制度,允許技術路線明顯不同的多個牽頭單位同時獲得前期立項,在項目周期時間內定期開展考核。
統籌推進新能源汽車和智能網聯汽車相關標準體系建設,支持新能源和智能網聯汽車企業牽頭或者參與國際標準、國家標準、區域標準和地方標準的制定修訂。
提升新能源汽車及零部件的檢驗檢測能力,符合規定條件的企業集團可以試點開展道路機動車輛產品自我檢驗。
加快優化升級新能源汽車產業鏈
為進一步優化產業布局,提升企業競爭力,推動新能源汽車產業鏈的綠色發展?!稐l例》規定,省人民政府應當制定并公布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導向目錄,統籌協調新能源汽車產業鏈補鏈延鏈強鏈。
支持新能源汽車龍頭企業發展,培育“鏈主”企業。推動新能源汽車產業質量品牌提升建設,建立健全品牌培育、發展、壯大的促進機制和支持制度。
推動綠色低碳理念貫穿新能源汽車產業全鏈條;鼓勵、支持新能源汽車企業開展電池碳足跡和綠色低碳技術研發應用。
建立網絡完善、規范有序、循環高效的動力電池回收利用和處理體系,鼓勵整車企業、動力電池領域企業開展廢舊產品梯次回收利用。
開展綜合性或細分領域的整零對接活動,鼓勵新能源汽車企業入駐整零對接平臺。
支持新能源汽車企業和動力電池供應商設計協同,優化整車與動力電池的安全性匹配以及熱管理策略,提高動力電池安全防護能力。
智能網聯汽車管理實行分級分類管理
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促進和帶動充換電設備、智能網聯汽車等產業發展?!稐l例》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鼓勵在城市公交、出租車、物流配送、環衛、國企用車等領域優先推廣使用新能源汽車,推動在港口、碼頭、工礦企業等固定路線和城市渣土運輸、垃圾清運等場景推廣使用新能源重型卡車,加快公共領域老舊車輛報廢更新為新能源汽車。
開展智能有序充電、新能源汽車與可再生能源融合發展、城市基礎設施與城際智能交通、異構多模式通信網絡融合等綜合示范。
支持具備條件的設區的市爭創智能網聯汽車示范區,建立面向用戶的基于危險場景和特殊氣象環境的智能汽車測評體系,引導智能汽車技術進步。
選擇道路基礎設施較為完善的行政區域全域開放道路測試、示范應用,支持智能網聯汽車測試。支持選擇具備支撐自動駕駛及網聯功能實現的適當路段、區域、時段,供智能網聯汽車開展道路測試和示范應用。支持在物流配送、短途接駁、城市公交、環衛作業、養護作業等領域開展智能網聯車輛測試和應用。
按照從低風險等級到高風險等級道路、從簡單類型到復雜類型測試、從低技術等級到高技術等級自動駕駛系統的原則,對智能網聯汽車實行分級分類管理。
支持汽車生產企業和使用主體組成聯合體,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促進智能網聯汽車產品的功能、性能提升和產業生態的迭代優化。
加強公路沿線等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
聚焦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中的難點堵點,強化基本要素保障,構建新能源汽車產業的良好生態?!稐l例》規定,優化公共充電網絡建設布局,加強公路沿線、郊區鄉鎮、老舊小區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和城際快充網絡。引導企業合理布局加氫基礎設施,提升安全運行水平;鼓勵建設集油、氣、氫、電等多位一體的綜合能源服務站。
優先將道路基礎設施智能化建設納入相關城市道路規劃,結合需要配套建設、完善智能網聯汽車通用的通信設施、感知設施、計算設施等車路協同基礎設施。
完善新能源汽車產業的人才培養、引進、使用、激勵和保障制度,鼓勵新能源汽車企業引進高端領軍人才和高層次人才、團隊及其創新創業項目。保障新能源汽車產業的用水、用電、用氣、用地需求,統籌用好能耗指標、排放容量、用地指標。
(安徽商報融媒體記者 武鵬 實習生 潘美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