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廳、省發改委近日聯合發文,進一步加強中小學(幼兒園)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管理。中小學(幼兒園)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必須堅持自愿和非盈利原則,嚴禁強制或變相強制提供服務并收費,嚴禁收取任何形式的回扣。嚴禁中小學校將講義資料、試卷、電子閱覽、圖書館查詢、自行車看管、取暖、降溫等納入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事項。
明確各學段收費項目標準和內容
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學校在完成正常的保育、教育教學任務外,為在校學生提供學習、生活所需的相關便利服務,以及組織開展研學旅行、課后服務、社會實踐等活動,對應由學生或學生家長承擔的部分,可根據自愿和非營利原則收取服務性費用。相關服務由學校之外的機構或個人提供的,學??纱沾断嚓P費用。
安徽商報融媒體記者了解到,我省正在執行的中小學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有關政策為2010年制定,距今已有十余年,已不能適應當下教育收費管理客觀實際,也需進一步明確細化。
省教育廳、省發改委《通知》按照學段對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的項目標準以及內容進行了具體劃分和明確。明確學前教育階段,服務性收費項目為伙食費、延時服務費;代收費項目為校車費、課外教育活動費。義務教育階段服務性收費項目為伙食費、課后服務費、公共洗浴費、補辦證卡工本費;代收費項目為教輔資料費、作業本費、校服費、校車費、研學實踐費。高中階段(中等職業學校)服務性收費項目為伙食費、公共洗浴費、補辦證卡工本費;代收費項目為教材費、教輔資料費、作業本費、校服費、校車費、研學實踐費、中職學生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軍訓伙食費、健康體檢費。
從嚴控制 學校應書面征求學生家長意愿
自愿原則、非營利原則,是我省中小學(幼兒園)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基本原則。省教育廳和發改委通知明確,中小學(幼兒園)按規定收取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必須嚴格遵循學生或學生家長自愿及從嚴控制的原則,學校應以書面形式征求學生家長意愿,經學生家長明確同意并書面簽字認可后方可實施。學校應及時向學生家長公布收費支出清單,接受家長監督。嚴禁強制或變相強制提供服務并收費,嚴禁將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與行政事業性收費一并收取。
中小學(幼兒園)向在校學生(在園幼兒)收取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必須堅持非營利原則,不得加收其他任何費用。學校和教師在為學生服務、代辦有關事項的過程中不得獲取任何經濟利益,嚴禁收取任何形式的回扣。確有折扣的,須全額返還學生。
另外,中小學(幼兒園)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除另有規定外,一般采取集中預收、期末結算的方法收取。學校在規定的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項目內,按照學生自愿選定的項目和規定的收費標準集中預收費用,并在每學期末,分年級按多退少不補的原則及時結算預收費用,并向學生家長公布收費支出清單。
各地不得以任何名義擅自增設收費項目
我省明確要求,嚴格執行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審批權限。中小學(幼兒園)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項目由省制定,各市、縣(市、區)不得以任何名義擅自增設收費項目。除省另有規定外,中小學(幼兒園)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的標準由學校嚴格按照補償成本和非營利原則確定。
嚴格執行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公示制度,各地要通過多種形式,將按規定權限批準的中小學(幼兒園)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項目、標準等列入政府信息公開范圍,主動向社會公開。按規定應公示而未公示或公示內容與政策規定不符的,不得收費。
在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資金管理方面,我省明確,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不屬于行政事業性收費,不得與學費合并統一收取,其支出必須單獨核算。嚴禁將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用于學校的其他支出。嚴禁設立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小金庫”。嚴禁任何部門、單位或個人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擠占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資金。
講義資料、試卷等嚴禁納入收費
通知明確要求,各地各校做好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政策的宣傳解讀。學校和教師在依法依規進行收費時務必將有關情況解釋清楚,將收費的依據、標準、范圍、要求等內容完整詳細地告知家長,取得家長的理解和支持。嚴禁在收費中對有疑問的學生和家長敷衍應付、態度蠻橫、拒絕解釋。
我省明確,嚴禁學校以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名義向學生亂收費;嚴禁中小學校將國家和本地區課程改革要求安排的教育教學活動、教學管理范圍內的事項納入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事項,如講義資料、試卷、電子閱覽、圖書館查詢、自行車看管、取暖、降溫、飲水、商業保險、校園安全保衛等費用;嚴格規范家委會行為,嚴禁以家委會名義規避學校收費主體責任,攤派收取上述費用。
對學校擅自設立收費項目、違規制定收費標準和超范圍收費等亂收費行為,以及有關部門、單位通過學校違規收取代收費等行為,教育、發展改革等部門將加強監督檢查,對違規行為將嚴肅查處。
(安徽商報融媒體記者 劉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