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記者從明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獲悉,日前,該局對一家餐飲單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行為作出警告行政處罰,開出該市首張反餐飲浪費罰單。
明光市市場監管局城南市場監管所在開展監督檢查時發現,位于大紀村的某餐飲單位未在經營現場張貼或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也未主動對就餐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該所依法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對其作出警告行政處罰。同時,針對該餐飲單位在未取得食品經營許可的情況下從事餐飲服務,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相關規定的行為,被予以罰款行政處罰。
明光市市場監管局提醒廣大餐飲從業者要落實好主體責任,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引導消費者按需適量點餐;市場監管部門也將加強對餐飲行業反食品浪費情況的監督,共同營造厲行節約的良好社會風尚。
(安徽商報融媒體記者 劉曉然 通訊員 林紀昌 許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