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記者從亳州市人民政府獲悉,目前,亳州市首批800萬元購房券正在發放中。購房券共2000張,每張面值一萬元,有效期為15天。其中,首批發放800張。
發放購房券,是《亳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中明確提出的11項政策之一。
購房券發放時間從2023年4月至2023年6月,范圍為在亳州市中心城區參與活動的在售商品住房項目,購買購房券群體包括在市中心城區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剛性和改善性群體。
記者了解到,本次活動發放的購房券共三批次,其中第一批次發放時間為2023年4月1日至4月15日,發放數量800張;第二批次發放時間為2023年5月1日至5月15日,發放數量600張;第三批次發放時間為2023年6月1日至6月15日,發放數量600張。
亳州市明確,每套商品住房僅可使用一張購房券,但購房券可在商家其他優惠活動的基礎上疊加使用。另外,購房券不可轉讓或分享、不兌換現金;購房人本人購買并使用購房券,可優惠購房款一萬元;購房券自購買后需在有效期內使用,逾期未使用的購房券自動失效,資金回歸購房券資金池,進入下一輪發放,支付的購券費用不予退回。
資金渠道方面,亳州市堅持公正透明、簡便易行的原則,采取政府與銀行、協會、房企平臺合作發放購房券的模式,促進“線上線下融合消費”。同時,引導參與活動的企業和金融機構開展優惠促銷,形成財政資金與企業等各方讓利疊加效應,充分放大乘數效應,加速消費回暖,提振消費信心。
(安徽商報融媒體記者 劉曉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