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記者從合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獲悉,近年來,合肥市市場監管部門持續加強化妝品監管工作,嚴厲打擊化妝品領域違法違規行為,依法查處了一批典型案件,切實維護市場經營秩序和人民用妝安全?,F通報六起化妝品典型案例,強化警示教育。
經營未經注冊、不符合技術規范的特殊化妝品案
2024年5月,合肥市市場監管局根據線索,對盧某炎經營的染發膏開展調查。經查,當事人經營的1批次染發膏經抽檢不符合標準規定,且涉案化妝品不是外包裝上標識的生產企業生產。上述行為違反了《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第四條第二款、第六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第五十九條第(二)項、第六十條第(二)項等規定,合肥市市場監管局依法給予當事人行政處罰。
瑤海區兩家美發店經營染發類化妝品未按規定建立并執行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2024年2月,合肥市瑤海區市場監管局根據線索,對合肥市某倫文化傳媒有限公司瑤海分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經查,該店經營使用的某品牌染發膏,系該店通過別人上門推銷購買。該店未能提供相關進貨票據,未建立并執行化妝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2024年5月,合肥市瑤海區市場監管局根據線索,對瑤海區余某杰美發店進行檢查,發現當事人使用的染發劑無相應的進貨查驗記錄及憑證。
兩家美發店的上述行為均違反了《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第三十八條第一款等規定。依據《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第六十二條第一款第(二)項等規定,合肥市瑤海區市場監管局分別給予當事人行政處罰。
經開區欣某點美容美發店經營超過使用期限的化妝品
2024年2月,合肥經開區市場監管局對欣某點美容美發店進行監督檢查,在其經營所用的貨架上發現2盒染發膏已超過使用期限。上述行為違反了《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第三十九條、第四十二條等規定。依據《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第六十條第(五)項等規定,合肥經開區市場監管局依法給予當事人行政處罰。
包河區某柚美甲鋪經營未經備案、超過使用期限的化妝品,未按規定建立并執行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2024年3月,合肥市包河區市場監管局對某柚美甲鋪進行監督檢查時發現6盒過期化妝品,且查詢不到其中2盒產品的相關備案信息。經查,當事人還存在未按規定建立并執行進貨查驗記錄制度的情形。上述行為違反了《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第十七條、第三十八條第一款、第三十九條等規定。依據《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第六十條第(五)項、第六十一條第一項、第六十二條第一款第二項等規定,合肥市包河區市場監管局依法給予當事人行政處罰。
廬陽區某愛化妝品銷售店經營超過使用期限的化妝品、未按規定建立并執行化妝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2024年1月,合肥市廬陽區市場監管局對某愛化妝品銷售店進行監督檢查,發現有2支化妝品(試用裝)超過使用期限,且未按規定建立并執行化妝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上述行為違反了《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第三十八條第一款、第三十九條的規定。依據《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第六十條第(五)項、第六十二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合肥市廬陽區市場監管局依法給予當事人行政處罰。
蜀山區某禾美學美容店經營超過使用期限的化妝品
2023年12月,合肥市蜀山區市場監管局監督檢查時發現,某禾美學美容店現場經營的化妝品(防護膏1盒、植物氨基酸膜粉1袋)超過使用期限。上述行為違反了《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第三十九條、第四十二條的規定。依據《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第六十條第(五)項等規定,合肥市蜀山區市場監管局依法給予當事人行政處罰。
市場監管部門提醒,化妝品在日常生活中隨處可見,關系消費者的身體健康。在日常購買使用過程中要選擇有合法來源的化妝品,要注意查看化妝品標簽內容是否清楚、包裝是否完好(進口化妝品應有中文標簽)等。
(安徽商報融媒體記者 劉曉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