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6月3日發布消息,安徽省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表決通過修訂后的《安徽省安全生產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媒體依法進行輿論監督
為了界定安全生產各方主體的職責和義務,《條例》在總則中對安全生產工作機制作了明確規定,明確生產經營單位是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平臺經濟等新興行業、領域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并落實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工作協調機制,并規定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開發區、工業園區等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同時,《條例》規定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生產經營單位加強安全文化建設,媒體應當開展公益宣傳,依法進行輿論監督。
明確新業態經營場所安全管理要求
關于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保障措施著力緊盯重點行業領域,持續筑牢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防線,《條例》規定,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危險物品等項目要先行驗收。
有易燃、易爆以及發生墜落等較大危險因素的工作場所和設備、設施的明顯位置,設置安全警示標志。
建立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制度和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城鎮人口密集區不得新建、改建、擴建易燃易爆品等的生產和存儲項目;進行爆破、吊裝以及國家規定的其他危險作業的,應當安排專門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管理;對本單位作業的有限空間進行辨識,建立有限空間管理臺賬;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對服務區域的道路、消防通道等重點部位和電梯、供水等設施、設備進行巡查,及時處理安全隱患。
《條例》對賓館、飯店等公眾聚集的場所,電動車集中充電場所以及密室逃脫、劇本殺等室內體驗、競技類新業態經營場所需要遵守的安全管理要求作出明確規定;明確要求礦山、危險化學品等高危行業、領域的生產經營單位投保安全生產責任保險。承辦大型群眾性活動應當制定活動方案和應急預案;承攬房屋室內裝飾裝修施工業務時要采取安全防護措施,物業服務企業等管理單位辦理登記手續時要盡到告知、巡查等義務。
授予這些機構監督檢查權力
關于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嚴格落實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安全生產責任,著力解決安全生產“誰來管、管什么、怎么管”的問題,《條例》規定:授予鄉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以及開發區、工業園區、港區、風景區等功能區管理機構的監督檢查權力;明確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的報告義務和監察機關的檢查權力;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擔負事故隱患排除的義務。
《條例》明確,加強本地區重點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數字化監管、定期開展安全風險排查,強化綜合管控和源頭治理;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根據災害性天氣影響范圍、強度等氣象災害發生情況,及時采取應急處置措施;對使用燃氣的餐飲等涉及多個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部門的行業,確定一個牽頭執法部門開展聯合執法。
明確建立舉報獎勵制度,鼓勵單位、個人通過多種途徑舉報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和事故隱患;建立安全生產違法行為信息庫、開展加大執法檢查頻次等聯合懲戒措施。
事故調查處理結果要公開
關于應急救援與調查處理,圍繞提升應急救援保障水平,增強生產事故調查處理能力,《條例》規定:要求生產經營單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應迅速采取有效措施,保護事故現場,按規定立即報告;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以及開發區等應當立即上報事故情況;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部門的負責人接到報告后立即組織開展科學施救。
要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組織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形成事故調查報告;上級人民政府可以提級調查的具體情形;安全事故調查要求查清事故原因、性質和責任,評估應急處置工作,提出整改措施和處理建議;負責事故調查處理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組織評估落實情況并公開結果;應急管理部門應當定期統計生產安全事故的情況。
(安徽商報融媒體記者 武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