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簡介:王先生于2021年在某保險公司購買了一款百萬醫療保險,2022年初,王先生確診為肺癌,在醫院治療花費數十萬元,后王先生向保險公司進行索賠。經過保險公司審核,該事故屬于保險責任,保險公司根據實際情況為王先生辦理了索賠。2022年底,保單到期后,王先生要求在該公司續保,但保險公司告知該保單為短期健康險,王先生現在已經生病,不符合投保要求,無法給予續保。王先生不解,表示自己朋友購買的健康保險都是保證續保,為什么自己購買的這款保險不能續保,雙方產生糾紛。
案例分析:根據《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關于規范短期健康保險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銀保監辦發[2021]7號)規定,短期健康保險是指保險公司向個人銷售的保險期間為一年及一年以下、且不含有保證續保條款的健康保險(團體保險業務除外)。王先生購買的百萬醫療屬于一款短期健康險,保險合同中也已明確約定為不保證續保合同,保單到期后,投保人需要向保險人重新申請,并經保險人書面同意后方可進行投保。百萬醫療保險為商業險種,保險公司有權根據投保標的情況選擇性予以承保。
風險提示:隨著保險業的不斷發展,市場上保險產品日益豐富,產品種類五花八門 ,消費者在選擇保險產品時應認真閱讀保險合同,著重了解與自己利益密切相關的內容。
目前,市場上的短期健康保險產品的保險期間一般是在1年及以下,且不保證續保;保險期間超過1年的,或包含保證續保責任的健康險,屬于長期健康保險。兩類產品的保障內容、保障時間、投保費用、續保條款等存在較大差別,消費者應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同時結合兩類產品的優缺點,在充分了解后進行合理選擇,避免盲目投保,使得自身權益受到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