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合肥市出臺《合肥市人大常委會關于監督“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實施情況辦法》,明確了合肥市人大常委會對“誰執法誰普法”落實情況進行監督的具體程序和內容,加大了對國家機關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的剛性約束力,既是合肥市普法工作的又一創新舉措,又是合肥市法治進程的一次生動實踐。
合肥市近年來認真貫徹落實關于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的任務要求,認真研究制定合肥市本級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點及年度重點普法目錄,全市53個市直部門同步制定并公示本部門普法責任清單,按照“誰執法誰普法、誰主管誰普法、誰服務誰普法”的原則扎實履行普法責任。每一個國家機關都是普法責任落實主體,使普法工作由主管部門的“獨唱”,變成各部門的“合唱”,從而推動形成黨委統一領導、部門分工負責、各司其職、齊抓共管的“大普法”格局。
合肥市落實以案釋法制度,推動法官、檢察官、行政復議人員、行政執法人員、律師等廣泛開展以案釋法活動,讓法律由紙上的“法”變成現實中的“法”。截至目前,共在全市范圍內組織開展公民旁聽庭審超500場;向中國法律服務網報送典型案例106篇,30篇典型案例被納入司法部“中國法網”案例庫;編寫發行新市民學法用法系列讀本3.7萬冊。
新出臺的人大監督辦法要求市政府各工作部門每屆至少應當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一次普法責任制實施情況,市人大常委會通過書面聽取和審議情況報告、開展滿意度測評等方式開展監督。同時,辦法要求人大常委會各工作機構在組織開展執法檢查、專項調研等監督工作中,將實施普法責任制情況寫進監督報告,并將監督結果納入本市年度法治政府建設考核。多層次多環節的人大監督拔高了檢驗標準,織密了監督體系,更加凸顯“誰執法誰普法”工作的重要意義,必將護航合肥法治社會建設行穩致遠。(王冬雨 安徽商報融媒體記者 張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