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商報融媒體記者9月17日從安徽省自然資源廳獲悉,該廳已印發相關指標體系文件,明確省級自然資源節約集約土地和礦產各10項細化指標,并開展相關創建工作。
據介紹,安徽省自然資源廳已印發《安徽省省級自然資源節約集約示范縣(市)創建指標體系》明確,土地資源節約集約創建10項指標中單位國內生產總值建設用地面積下降率和省級以上開發區土地集約利用評價各占比15%;人均城鄉建設用地面積,耕地保護,批而未供和閑置土地處置,工業低效用地再開發和處置,土地違法情況,節約集約宣傳報道情況6項指標均占比10%;土地供應率,管理、技術與政策探索創新及應用情況各占比5%。
礦產資源節約集約創建10項指標中采礦利用水平,選礦利用水平和綜合利用水平各占比15%;產業集中度和稅收貢獻率各占比10%;單位采礦業工業產值用地占比9%;單位礦業產值能耗和歷史遺留礦山生態修復治理率各占比8%;礦產違法情況和節約集約宣傳報道情況各占比5%。
該指標體系將為省級自然資源節約集約示范縣(市)創建提供標準化依據,進一步發揮自然資源節約集約利用“風向標”、轉變發展方式“導航儀”的作用。
同時,安徽省自然資源廳印發《安徽省省級自然資源節約集約示范縣(市)創建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確定期創建一批省級示范縣,積極探索自然資源節約集約模式創新、技術創新、制度創新和管理創新,持續提升自然資源保護和開發利用水平,推動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模式機制和制度經驗。我省將在2023—2025年開展3批省級示范縣創建,創建主體為縣(市、區)人民政府。2023年創建首批省級示范縣,擬評選認定省級示范縣6個,其中土地類5個、礦產類1個;其余2批省級示范縣根據首批創建效果和實際確定認定名額。
獲評省級示范縣在示范周期內享受優先推薦為部級自然資源節約集約示范縣(市),優先選取省級示范縣作為自然資源節約集約利用模式、技術、政策、機制的創新試點,優先支持省級示范縣開展國家級綠色礦山建設,支持省級示范縣申報生態保護修復相關工程項目,在生態修復治理等資金分配、用地指標安排、重大項目落地等方面對省級示范縣給予優先支持等政策。
(安徽商報融媒體記者 郜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