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建“一帶一路”倡議,十年來推動我國對外貿易良好發展。權威信息顯示,從2013年以來,我國與相關國家貨物貿易額年均增長8%。頻繁密切的貿易往來過程中,難免也會出現一些個體商業性的摩擦和爭議。如何有效化解貿易糾紛,維護公平競爭、誠實守信、和諧共贏的合作環境,是一個迫切的需求。自2021年起,合肥市廬陽區法院民二庭庭長劉軍帶領團隊,成為了“一帶一路”貿易路上的“調停人”,化解了一個個發生在中歐班列、對外貿易過程中的國際商事爭議。
6個月不懈努力 化解中歐班列糾紛
“國際商事爭議與國際商業交易相伴而生?!粠б宦贰ㄔO在促進相關國家商業交往的同時,也將無可避免地導致國際商事爭議的產生。而當商事爭議發生時,若沒有相應的爭議解決機制加以應對,可能導致爭議升級,甚至阻礙共建國家的商業交往。我國作為共建“一帶一路”的首倡者,理應積極回應共建國家商事爭議解決的迫切需要,構建一套公正、高效、權威、多元的爭議解決機制?!苯陙?,劉軍帶領著團隊化解了數十起涉及“一帶一路”貿易糾紛,而最近一起糾紛中,劉軍團隊用了6個月時間細心打磨案件,判決后雙方均服判息訴,握手言和,還表示今后冰釋前嫌,繼續合作。
今年年初,從事鐵路運輸代理生意的原告公司來到法院起訴,被告是一家貿易公司,雙方的合作中涉及中歐班列鐵路運輸。然而,原告公司在多次完成貨物運輸后,被告卻沒有按時支付運費。原告公司一紙訴狀將貿易公司起訴至合肥市廬陽區法院。
劉軍發現該糾紛涉及“一帶一路”中歐班列,便將案件分流至“一帶一路”調解室。然而,辦案過程中,被告法定代表人一直不愿露面,案件進入訴訟程序。因為原被告涉及頻繁交易,交易方式多樣,賬目混亂,劉軍和團隊花了大量功夫整理證據,算清賬單。經過多次嘗試,最終聯系到被告法定代表人,并通知他按時出庭。
不過,在法庭第一次組織開庭時,劉軍發現被告法定代表人依然沒有出庭?!拔覀円部梢园幢桓嫒毕瘉韺徖砼袥Q,但是為了更清楚查明案情,也是對雙方負責,我們再次聯系被告,重新確定開庭時間組織開庭?!?/p>
最終,在原被告都到庭的情況下,庭審得以順利進行,在雙方充分發表意見的前提下,法官判決被告支付原告貨運款21萬余元,未支持原告因證據不清晰的部分款項。
持續6個月的不懈努力,化解了一起涉中歐班列運輸代理合同糾紛,看到雙方握手言和,還打算進一步合作共贏,劉軍認為團隊的辛苦都是值得的。
“一帶一路”調解室內 做對外貿易“調停人”
相較于訴訟等爭議解決機制,商事調解更為尊重商事規律,具有諸多獨特優勢,更加適合“一帶一路”建設中商事爭議方式,因此,“一帶一路”商事調解,勢必成為“一帶一路”建設中的重要任務。
“依靠當事主體意思自治和有效溝通而進行的調解,可以最大限度達到雙方互利共贏的結果,在實質高效解決爭議和維護良好商業關系方面具有獨特優勢,因此正成為越來越多企業和個人的解紛首選?!眲④姺Q,2021年1月28日下午,“一帶一路國際商事調解中心合肥市廬陽區人民法院調解室”正式掛牌成立。
“作為中歐班列的始發站、‘一帶一路’重要節點城市、中國(安徽)自由貿易試驗區的重要成員,合肥的國際化進程正加速推進,國際投資、貿易、工程等商事糾紛也勢必與日俱增,該調解室為探索國際商事調解、優化營商環境提供更加優質便捷的司法服務和司法保障?!闭{解室成立至今,劉軍帶領團隊通過調解方式化解了數起涉中歐班列等貨運糾紛。
劉軍記得,2022年9月,他們調解的一起糾紛中,原告某聯運公司是從事鐵路運輸代理公司,被告某供應鏈公司是跨境電商,雙方的合作涉及中歐、中亞和中俄跨境鐵路運輸。在雙方合作過程中,因運輸合作等問題產生爭議訴至廬陽區法院。
某聯運公司要求被告支付運輸代理服務費、超期租箱費、超期堆存費、集裝箱滅失費等共計約200萬美元。
因案件涉及到中歐回程班列延遲發車產生的延期堆存費、租箱費等問題,案情較為復雜。劉軍將案件分流至“一帶一路”調解室進行調解,并全程跟蹤指導調解工作。
“班列延遲導致多種矛盾并存,雙方發生分歧的內容較多,還涉及到匯錯幣種,錯還集裝箱等問題,所以我們調解了3個月的時間,組織調解了五六次?!眲④妶F隊的法官助理廖婕稱,最終在調解書上雙方共達成了10項調解內容,每一項內容都要花費時間精力去尋找平衡點,這在平時的實踐中是不多見的,“好在結果是好的,在我們的努力下,雙方各讓一步,最終將所有矛盾化解,雙方都說還要繼續加強合作,促成運輸代理合同的繼續?!?/p>
在易發外貿糾紛中 找尋雙方利益“平衡點”
據了解,該調解室是“一帶一路”國際商事調解中心在安徽設立的首家調解室,主要為民商事領域具有涉外因素的糾紛搭建訴訟與調解銜接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平臺。
除了化解班列上的糾紛之外,該調解室也處理了大量的外貿合同糾紛。
在一起進出口代理合同糾紛案件中,安徽某實業公司作為一家進出口貿易公司,與孫某簽訂了銷售合同,約定實業公司代理孫某自國外供應商進口芝麻,某實業公司接受委托后,履行了代理進口義務,累計代墊貨款及費用合計2000多萬元。貨物到港后,因為芝麻的價格波動,孫某未能按期付款提貨。某實業公司自行將芝麻銷售,后起訴孫某支付貨款500余萬及利息200多萬。
經過劉軍團隊的多次調解,最終某實業公司在利息數額以及本金的付款方式上進行了讓步,雙方最終達成了和解。
劉軍稱,在商事主體開展對外貿易時,發生糾紛較多的是進出口代理合同糾紛,對外貿易可能會因為一些客觀因素,如列車延時貨物延期交付、商品價格出現波動等不確定因素,產生運輸服務費、墊付出口退稅費、延期租箱費、堆存費等糾紛,因此,在糾紛來到“一帶一路”調解室后,他們要根據具體情況盡可能快地找到雙方的利益平衡點,盡快高效化解糾紛,將雙方的損失降到最低,力爭貿易行為的持續進行。
根據案件實際情況在確有必要的情況下通過保全的方式,促成原告撤訴或雙方達成商事和解,有效降低了雙方的訴累,提升了糾紛處理的效率。
為營造“一帶一路”貿易秩序 出一份力
在長期處理“一帶一路”商事糾紛過程中,劉軍有針對性地總結了一些矛盾易發的原因和規避事項。劉軍稱,雙方如約定付款條件為信用證,應謹慎審查信用證,如發現信用證要求的單據不合理,應要求外商修改,如外商不肯修改,應將風險向委托人說明,由委托人決定是否接受;進出口代理雙方均應關注了解退稅政策及相關法律法規,以避免出現無退稅的情況;如名為購銷實為代理,雙方應簽署代理合同以明確雙方法律義務,在代理合同中應該明確付款方式、幣種、因班列延期造成額外的費用誰來承擔等內容。
劉軍認為,2023年是共建“一帶一路”倡議提出10周年,也是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建立“一帶一路”國際商事爭端解決機制和機構的意見》的第五個年頭。為了更好適應“一帶一路”建設過程中日益增長、日益多元的爭議解決需求,必須讓商事調解制度發揮最大效能。
作為“一帶一路”重要節點城市的司法機關,近年來,合肥法院積極融入 “一帶一路”國際商事法律服務體系,努力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
“平等保護‘一帶一路’貿易中各當事人合法權益,高效處理這類糾紛,是積極回應‘一帶一路’共建國家商事主體司法關切和需求的具體體現,助力營造公平合理的‘一帶一路’貿易秩序,并有助于提升我國司法在全球治理體系中的公信力和影響力?!眲④娬f,他會帶領團隊繼續做好中歐班列上化解糾紛的“裁判員”和“一帶一路”貿易路上的“調停人”。
(安徽商報融媒體記者 張劍 通訊員 廖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