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記者從合肥半湯派出所獲悉,為進一步做好合肥半湯街道預防未成年人溺水工作,最大限度化解未成年人溺水風險,半湯街道發布通告稱即日起建立預防未成年人溺水舉報獎勵制度,至2023年底結束。
根據通告,如在半湯街道轄區范圍內發現以下行為,請立即進行勸阻、制止,并撥打半湯街道辦事處(0551-82357155)或半湯派出所(0551-82356761)電話進行舉報,勸導制止時現場拍照或視頻留存,以便查證:發現未成年人私自或結伴相約到河流、湖泊、水庫、池塘、水潭等水域游泳、戲水、捉魚等情況,要及時拍照錄像、電話舉報并主動勸離;發現有偷盜或故意損毀防溺水警示牌、救生繩、救生桿、救生圈等救護設施的;其它可能對未成年人造成溺水傷亡的情形。
發現有未成年人私自或結伴相約到河流、湖泊、水庫、池塘、水潭等水域游泳、戲水、捉魚等情況,及時撥打舉報電話并教育制止的,經核實后,每次獎勵50元。
發現未成年人落水存在生命危險,能夠正確施救,避免危險發生的,經核實后每次獎勵200元。不主張未成年人或不會游泳的成年人下水施救,應大聲呼救、報警、利用救生設施進行施救。符合見義勇為情形的,按程序申報見義勇為表彰獎勵。
舉報線索和相關勸阻行為經半湯街道辦事處和半湯派出所查證屬實的,給予第一舉報人現金獎勵。多人舉報同一未成年人溺水風險行為的,只獎勵第一舉報人。
舉報人對舉報內容的真實性負責,嚴禁故意捏造事實或者以舉報為名制造事端;嚴禁借舉報之名虛報冒領獎金或故意下河(湖、塘)游泳套取獎勵,如有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依照有關規定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對舉報人信息嚴格保密,故意泄露舉報人信息的,依法依規追究責任;對違反規定私自下水的未成年人(含幼兒),由半湯派出所會同街村對其及監護人進行警示教育,并通報其所在學校。
(安徽商報融媒體記者 李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