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滁州定遠法院成功扣劃了被執行人銀行賬戶中的1.42萬元存款,促使該縣首例高空拋物、墜物損害責任糾紛案得以順利執結。
該高空墜物之事發生在2021年12月。李某行走在某小區樓下時,被住在小區的胡某從4樓家中窗戶扔下的垃圾袋砸中頭部,導致李某受傷住院治療。后雙方因賠償數額未達成一致意見,李某將對方訴至法院。
案經法院依法判決,胡某賠償李某誤工費、醫藥費等各項損失費用合計1.42萬元。判決生效后,胡某未履行,李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階段,面對送達的執行通知書和財產報告令等法律文書,胡某始終拖延拒付。在財產查詢中,執行法官發現胡某名下有一銀行賬戶有資金進賬,便果斷出擊,迅速對該賬戶進行了凍結,強制扣劃了足額的執行款并發放至李某的賬戶,該案最終得以成功執結。
近年來,全國各地陸續發生高空拋物、墜物傷人事件,成為“城市上空之痛”,高空拋物、墜物的行為輕則讓人受驚,重則危及他人健康或財物,行為人應承擔民事責任,情節嚴重還應承擔刑事責任。
法官提醒稱,居高不能任性,每位公民都應自覺提升社會公德、法治觀念、安全意識,養成文明生活習慣,杜絕“隨手拋”行為,同時對他人的不良行為積極監督、制止,共同守護“頭頂上的安全”。(魏寬俊 安徽商報融媒體記者 張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