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廳近日印發《關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2023年起,各市市區須使用省級或自建的入學登記服務系統開展招生工作,2025年實現入學登記服務系統全省推廣使用。今年保持示范高中指標分配政策,原則上不跨區域分配指標,防止跨區域掐尖招生。
義務教育:今年起市區須使用入學登記服務系統招生
全面落實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我省今年繼續嚴格執行免試就近入學,嚴禁以各類考試、競賽、培訓成績或證書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不得以面試、面談、評測等名義選拔學生。義務教育學校不得招收特長生。
規范報名信息采集,省教育廳要求各市、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健全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登記制度,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則,提前明確、廣泛宣傳報名登記所需材料、報名時間和辦理方式。積極使用“安徽省中小學入學登記服務系統”或各市教育行政部門自建的招生入學登記服務系統,加快推進區域內戶籍、房產、社保等入學相關信息共享,逐步實現網上報名、材料審核和錄取,切實為群眾辦事提供便利。
2023年起,我省各市市區須使用省級或自建的入學登記服務系統開展招生工作,鼓勵所轄縣(市)積極使用;2025年實現入學登記服務系統全省推廣使用。全面清理取消學前教育經歷、計劃生育證明、超過正常入學年齡證明等證明材料;預防接種證明不作為入學報名前置條件,可在開學后及時要求學生提供。
省教育廳明確,應當采集學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長姓名、聯系方式等必要信息,嚴禁采集學生家長職務和收入信息。信息采集工作應在招生入學時一次性采集,不得利用各類APP、小程序隨意反復采集學生相關信息。
小學入學年齡要求沒有變化
小學入學年齡沒有變化。省教育廳明確,原則上截至2023年8月31日年滿6周歲,在學校有空余學位的情況下,可以適當放寬,但截至2023年12月31日須年滿6周歲,對于放寬年齡招收的,必須公開規范辦理。
省教育廳要求,各市、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要認真排查并依法依規嚴肅查處社會培訓機構等以“國學班”“讀經班”“私塾”等形式替代義務教育的非法行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無正當理由未送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接受義務教育或造成輟學,情節嚴重或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全面落實均衡分班要求,我省明確,起始年級全面落實均衡分班要求,不得通過考試分班,不得設立或變相設立重點班和非重點班;非起始年級不得以升學為目的重新組建加強班、尖子班、升學班等。
高中階段:保障普高、中職招生同步報名、同步錄取
全面規范普通高中招生秩序,我省要求各市教育行政部門要落實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及高中階段毛入學率目標,依據國家和我省有關辦學標準,綜合考慮本地生源情況、促進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教育協調發展以及普通高中教育總體資源等因素,科學編制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招生計劃,嚴格防止產生新的大校額、大班額,起始年級班額不得超過55人。
我省要求各地逐步使用全省統一的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網絡平臺,切實加強招生計劃、錄取過程和招生錄取信息管理,有效保障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工作實現同步報名、同步錄取。
省教育廳明確,普通高中實行屬地招生,具體招生范圍由市級教育行政部門在本市域內明確。地處縣域(含縣級市)的公辦普通高中應在本縣域內招生,地處設區市城區的公辦普通高中應在所在區或本市若干城區內招生。
示范高中原則上不跨區域分配指標
我省今年繼續保持示范高中指標分配政策。按照不低于當地省示范高中招生計劃80%的比例切塊分解到初中學校,按志愿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不得單獨設置指標到校生最低錄取分數線。到校指標原則上根據各初中實際在籍且就讀滿三年以及報名參加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的畢業年級學生數,按比例切塊分配,指標分配向鄉村初中和薄弱學校傾斜,嚴禁將指標分配與初中升學率掛鉤;原則上不跨區域分配指標,防止跨區域掐尖招生。
省教育廳明確,對于2022年仍存在跨區域指標到校的地區,具備條件的,應按照規定的招生范圍分配指標;暫不具備條件的,圍繞妥善處理好為農村學生提供優質教育資源與防止縣域優質生源過度流失之間的關系,以及避免學區房炒作,積極開展跨區域指標到校招生錄取辦法改革試點,跨區域指標主要分配到薄弱初中,并隨著縣域普通高中辦學質量的提高,逐年減少跨區域分配指標,力爭到2024年實現屬地招生。
嚴禁以任何形式“掐尖”招生
嚴格規范招生行為,我省明確,普通高中要嚴格按照各市教育行政部門統一批準的招生計劃、范圍、標準和方式同步招生。嚴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組織招生、免試招生、超計劃招生、違規跨區域招生、"掐尖"招生;嚴禁學校間混合招生、招生后違規辦理轉學;嚴禁公辦學校參與舉辦的民辦學校以公辦學校名義招攬生源;嚴禁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考試,或采用社會培訓機構組織的考試結果作為招生依據;嚴禁以高額物質獎勵、免收學費、虛假宣傳等方式爭搶生源;嚴禁招收已被中等職業學校錄取的學生;嚴禁錄取未參加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未達到考試所在地普通高中錄取分數線或未填報普通高中志愿的學生;嚴禁招收借讀生、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嚴禁收取擇校費、與招生入學掛鉤的贊助費以及跨學期收取學費;嚴禁公布、宣傳、炒作中考"狀元"和升學率。
省教育廳要求各市教育行政部門進一步規范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招生名額不得超過本校當年招生計劃的5%,招生錄取名單須通過門戶網站或其他方式向社會公布。
另外,我省今年繼續從嚴控制政策加分,政策性加分項目沒有變化。 (安徽商報融媒體記者 劉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