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世界知識產權日”當天,為了充分發揮司法保護知識產權的主導作用,進一步規范刑罰裁量權,貫徹落實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合肥高新區法院與合肥高新區檢察院聯合制定發布《關于侵害商標權犯罪的量刑參考意見》。
合肥高新區法院自貿區法庭相關負責人介紹稱,知識產權糾紛商業維權是知識產權權利人通過商業化運營方式,挑選和委托專業維權機構,就其知識產權侵權糾紛進行批量性維權的行為。為充分保護知識產權權利人的合法權益,本著適度保護和平衡原則,依法公平、合理確定法定賠償金額,統一裁判尺度,制裁侵權行為,結合該院審判工作實際,就審理著作權、商標權侵權糾紛商業維權案件適用法定賠償問題制定 《關于審理知識產權糾紛商業維權案件適用法定賠償的裁判指引》。
以上《參考意見》、《裁判指引》的發布也是高新區法院內部不斷健全審判權力運行監督制約機制,努力確保自身裁判標準的統一的具體體現。下一步,高新區法院將繼續在完善知識產權審判專業化上發力,進一步統一裁判標準,提高裁判質效。
(安徽商報融媒體記者 張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