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家藥監局部署要求,嚴防嚴管嚴控藥品經營和使用環節質量安全風險,近日,安徽省藥監局印發了《2023年藥品經營和使用專項檢查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在全省范圍內開展為期8個月的藥品經營和使用專項檢查。
此次專項檢查明確將涉疫藥品經營企業、疫苗配送企業、城鄉接合部以及農村地區的藥品零售企業和個體診所以及日常監督檢查發現問題較多、被多次投訴舉報、GSP檢查不合格的藥品經營企業等作為檢查的主要對象,著力發現問題,排查風險。
藥監部門將對各類經營主體分別明確重點檢查內容,要求對出租出借證照、掛靠走票,非法購進、回收或銷售回收藥品以及網絡銷售實行特殊管理的藥品等易發問題,開展靶向性檢查,加強檢查與稽查銜接,強化與公安、衛生健康等部門協調配合,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省藥監局將組織對全省部分藥品批發企業、疫苗配送企業以及藥品網絡銷售第三方平臺開展協同檢查,省藥監局指派相關市級藥品監管部門組建檢查組,對全省四個片區藥品零售連鎖總部開展協同檢查,各市級藥品監管部門組織轄區縣(區、市)開展對藥品零售企業及使用單位的協同檢查,充分調動全省檢查精干力量,助推形成跨區域、跨層級藥品監管協同聯動的大檢查格局。
《方案》還要求建立健全檢查信息分析研判制度,通過對檢查情況和數據的分析研判,持續提升監管效能。對于專項檢查開展情況將加強督查考核,確保專項行動落地見效。(安徽商報融媒體記者 劉曉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