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起,《安徽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施行明確規定,駕駛人和搭載人未規范佩戴安全頭盔,將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
如今,《條例》施行40多天,合肥街頭電動車頭盔佩戴情況如何?4月12日,記者進行了探訪。
探訪1
路上戴頭盔的人逐漸多了
一些細心的市民可以發現,3月以來,路上戴頭盔的人逐漸變多了。市民方先生下班的時候路過銅陵路與長江東路交口等信號燈時,看到非機動車道上停了近20輛電動車,大家基本都戴了頭盔,形成了一道“文明風景線”。
4月12日,記者騎行電動自行車去到街頭探訪,一路上也注意到,有不少騎行人都自覺佩戴了安全頭盔。
探訪2
部分市民存在“帶而不戴”等現象
上午10時許,記者來到壽春路與宿松路交口。該路口臨近淮河路步行街,雖早高峰已過去,但車流量依然較大。其中,大部分人都能做到規范佩戴安全頭盔。但記者繼續觀察了5分鐘發現,雖然有不少騎行人自己佩戴了頭盔,可不少搭乘人的頭部卻是“裸奔”狀態。一旦發生意外,危險同樣會發生。
11時許,記者來到勝利路與臨泉路交口。短短5分鐘內,有不止一位騎行人存在“帶而不戴”的情況,僅僅將安全頭盔掛在車頭,讓頭盔成了擺設。其中一位騎行人更是在未佩戴安全頭盔的情況下,一邊過馬路一邊用手機,十分危險。
探訪3
共享電動車頭盔佩戴率相對較低
探訪中,記者還發現,相較于騎行自有電動車,共享電動車的頭盔佩戴率相對較低。12日上午,記者到達馬鞍山路與南一環路交口附近觀察,10位共享電動車騎行人中,僅有半數不到的人佩戴了頭盔。
經過勝利路與明光路交口等信號燈時,也有多位共享電動車騎行人未佩戴頭盔。經路口文明勸導員提醒,有人取出車筐里的頭盔戴上,但并沒有系好頭盔松緊帶,過了路口后,頭盔滑落,該騎行人便沒有再繼續佩戴。
從3月開始,合肥交警已啟動全市電動車交通違法專項整治行動,該行動將一直持續到年底。合肥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工作人員透露,截至4月12日,合肥交警在全市已查處未佩戴安全頭盔的交通違法行為近30萬例。此外,4月以來,共查處非機動車其他違法5789例。
《條例》施行以來,合肥交警在重點時段、重點路段,加大警力部署,嚴查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行為。記者從合肥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了解到,合肥已有800多個路口“上崗”“電子警察”,對電動車騎乘人員不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等違法行為進行自動識別抓拍,協助交警提升糾正騎乘電動自行車不佩戴頭盔違法行為的效率,同時進行語音提示勸導。
相關工作人員介紹,目前,抓拍功能還可以作為調配警力、提升執法效能及管控效率的輔助,同時,還可用于定期分析電動自行車違法行為高發單位,以便采取抄告通報等措施壓實單位責任。
合肥交警提醒,意外發生時,安全頭盔能有效降低事故危害,甚至避免事故危害,所以,請廣大電動車騎行人、搭乘人一定要自覺規范佩戴安全頭盔,平安出行,安全回家。
合肥通客戶端-合報全媒體記者 任海怡 文/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