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買金熱”持續升溫,黃金制品摻假也出現了新“套路”,有不法分子用不含貴金屬,但制作精良的低價合金冒充彩金飾品,以假亂真,甚至一些專門售賣金銀飾品的“金銀樓”也屢屢“中招”。近日,宣城市宣州區法院審結一起詐騙案件,肖某以普通合金材質項鏈冒充彩金項鏈在當地多家金店換購黃金首飾,最終因犯詐騙罪獲刑。
2023年3月6日至2023年3月13日期間,肖某在網上低價購買數條合金材質項鏈,通過虛構合金材質項鏈為彩金項鏈的方式,多次到宣城市區某購物廣場、商業街等地金店、銀樓,以補差價方式換購黃金耳環、足金黃金戒指等黃金飾品。
由于未借助專業機器檢測,多家金店均未能及時識破,因此共計被騙一萬余元。經鑒定,肖某實施詐騙使用的項鏈不含有金、銀、鉑、鈀等貴金屬成分。上述用于詐騙的合金項鏈12條及肖某家中準備用于詐騙的合金項鏈5條,公安機關依法予以扣押。
案發后,肖某賠償被騙金店全部經濟損失并取得諒解。
法院審理認為,肖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多次騙取他人財物,價值10790元,數額較大,其行為構成詐騙罪。綜合肖某的犯罪事實及量刑情節和悔罪表現,依法對肖某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
(安徽商報融媒體記者 張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