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記者從銅陵市人民政府了解到,近日,該市發布2023年第2號總河長令,決定組織開展長江岸線垃圾漂浮物集中清理整治專項行動。
總河長令要求,利用1個月時間對長江岸線垃圾、漂浮物及固體廢物進行集中清理整治??h區政府要細化鄉鎮(社區)、村(居)委會和占用(使用)單位責任范圍,對各自管轄范圍內長江岸線及主要支流開展巡查排查;市河長辦要會同市環委辦、市長江辦隨時開展暗訪督查、通報曝光,并將此次專項行動情況納入年度河長制考核,考核結果作為縣區級責任河長和市級成員單位考核等級評定依據。市生態環境、住建、交通運輸、水利、經信、農業農村等相關市直主管部門要履行監管責任,指導縣區和責任主體對行業主管范圍內問題開展清理整治。
該市將以此次專項行動為契機,深化集中清理整治成效,落實長效管護機制,在每年汛前、汛期、汛后常態化開展長江及主要支流垃圾、漂浮物、固體廢物打撈清理整治,確保一江清水向東流。
(安徽商報融媒體記者 劉曉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