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常年分居且均在外地工作,肥西縣上九年級的小方(化名)獨自跟隨爺爺奶奶一起生活,由于父母正在訴訟離婚過程中,小方便以輟學的方式反抗,小方目前的生活學習狀態讓肥西山南法庭干警感到深深擔憂。為保護小方的合法權益,近日,山南法庭組織“反家暴聯盟”成員單位婦聯、司法所一起給小方的父母上了一堂“依法帶娃”的必修課。
2月2日,山南法庭干警和婦聯、司法所人員首先來到小方所在的村委會,告知村委會小方目前的生活現狀,取得村委會的支持。隨后,大家來到小方家中,在對該起離婚糾紛案件的宣判過程中同時送達了《家庭教育令》,這也是肥西法院今年發出的首份《家庭教育令》。
此前,在肥西法院山南法庭審理小方父母離婚糾紛一案訴訟中,承辦法官通過電話聯系小方就讀的學校了解到,自2022年11月,小方便因父母感情問題放棄學業,輟學在家。承辦法官通過入戶走訪了解到,小方父母常年分居且均在外地工作,小方目前跟隨其祖父母共同生活。在入戶走訪過程中,小方情緒消極、拒絕溝通,也拒絕向承辦法官表達其愿意與父母哪一方共同生活的意愿。
小方祖母向承辦法官表示:“小方由于父母矛盾現不與別人接觸,甚至連與家人吃飯都不在一起?!?/p>
本案審理過程中,小方父親經法院多次合法送達后拒不到庭參加訴訟,母親也未去探望過小方。
承辦法官認為,小方的父母,在有監護能力的情況下將小方放至祖父母處,兩人長期不探視陪同孩子,在小方情緒、心理出現問題時不及時關注教育,放任應當接受義務教育的小方輟學,其主觀上系怠于承擔對小方的家庭教育主體責任,客觀上對小方的全面健康成長造成阻礙,屬于“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責任”的行為,應當依法予以糾正。為此,肥西山南法庭根據相關規定依法下發《家庭教育令》,要求父母多關注小方的生理、心理狀況和情感需求,經常與孩子同住,在生活上予以陪伴,履行監護職責,承擔起家庭教育的主體責任;若委托其他監護人代為照護,則需與小方或被委托人至少每周聯系和交流一次,給予小方親情關愛;同時要求小方父母積極引導、支持小方繼續接受義務教育。
2月3日上午,肥西山南法庭干警與小方的母親取得聯系,通過半個多小時的電話溝通,小方母親表示,今后將多關心小方,經常與孩子同住,給予小方親情關愛。與此同時,承辦法官也向小方的祖母及與其共同生活的叔叔、嬸嬸釋法明理,村委會和鄉鎮也表示會繼續積極關注小方的生活、學習動態。
一紙《家庭教育令》,是肥西山南法庭延伸審判職能作用的一個縮影,是“反家暴聯盟”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一把“利刃”,既體現了法律的威嚴與尺度,又展現了司法的關懷和溫度。
胡慧娟 安徽商報融媒體記者 張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