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服務疫情防控大局,日前,安徽省藥監局印發《關于加強新冠病毒感染治療用中藥飲片生產流通監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聚焦32種新冠病毒感染治療中藥協定處方品種,從強化中藥材市場監管、加強中藥飲片生產經營使用環節監管、強化監督抽檢和案件查處等方面,對新冠病毒感染治療用中藥飲片監管工作作出具體部署,保障人民群眾“放心用中藥、用上好中藥”。
《通知》明確,一是加大對中藥材交易市場巡查力度,重點對價格漲幅較大、供不應求品種的質量監測和監督抽檢,確保進入藥用渠道中藥材的質量安全。二是開展中藥飲片生產企業巡查和專項檢查,重點關注采購驗收、質量控制、銷售發運環節是否符合藥品GMP、GSP和相關法律法規要求,發現質量管理體系存在嚴重缺陷的,抽取相應品種的已放行產品1-2批次,立即采取暫停生產、銷售等有效控制措施。三是強化藥品經營企業和醫療機構監管。對批發企業,重點關注購銷渠道是否合法合規、是否及時索取有關票據和產品檢驗合格證明、銷售記錄是否完整準確;對零售藥店和醫療機構,重點關注的中藥飲片是否從合法渠道購進,是否索取合法票據和檢驗合格證明、中藥飲片倉儲條件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銷售使用霉爛變質中藥飲片、是否存在以中藥材冒充中藥飲片等行為。四是強化監督抽檢。組織開展對中藥飲片生產企業以及開展煎煮中藥湯劑服務的醫療機構、藥品零售企業中藥協定處方品種的專項抽檢。抽樣品種覆蓋全部新冠病毒感染治療中藥協定方品種,每品種不低于2批次。承檢機構開辟專項抽檢專用通道,確保隨到隨檢。
《通知》強調,嚴厲打擊違法,突出執法震懾。對在監督檢查、產品抽檢、投訴舉報等工作中發現的涉嫌使用摻雜使假、染色增重、霉爛變質等假劣中藥材、中藥飲片的問題和線索,要深挖細查,一查到底;對查實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堅決依法依規嚴肅查處;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公安機關。
安徽商報融媒體記者 劉曉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