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對結算水表計量有異議的,可以向城市供水單位提出校驗申請,城市供水單位自收到申請十日內,提請法定計量檢定機構校驗。3月6日,安徽商報融媒體記者從合肥市司法局獲悉,該局就《合肥市城市供水條例(修改草案征求意見稿)》(下稱意見稿)向社會公眾征求意見。
二次供水設施每季度至少清洗消毒一次
意見稿提出,市、縣(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城市供水、用水工作。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對破壞或者污染供水水源、損害供水設施和違法用水的行為進行舉報。
意見稿顯示,城市供水水源應當優先利用地表水,嚴格保護地下水,積極開發利用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規水源。在城市公共供水管網覆蓋范圍內,不得自備取水設施取用地下水。
新建居民住宅區實行水表出戶、一戶一表、計量到戶。已建居民住宅區遵循自愿原則進行水表出戶改造,實現一戶一表、計量到戶。
意見稿鼓勵有條件的區域、場所提高供水設施標準,逐步實現直飲水。
對于城市供水單位的要求上,意見稿提出,城市供水單位應當按照國家和省規定檢測水源水、出廠水、管網末梢水的水質,并定期向市、縣(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和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檢測結果。二次供水設施管理維護單位應當根據季節變化定期對水質進行檢測,每季度至少對供水設施清洗消毒一次。二次供水設施管理維護單位沒有能力進行水質常規檢測的,應當委托專業水質檢測機構進行檢測。
居民住宅區二次供水設施管理維護單位對居民住宅區二次供水設施進行清洗消毒,應當邀請業主委員會或者業主代表進行監督,并公示二次供水設施清洗消毒結果。
從事供水設施清洗消毒人員,應當定期進行衛生知識培訓和健康檢查。
對水表計量有異議可提出校驗申請
意見稿提出,城市供水單位應當保障不間斷供水,不得擅自停水。由于工程施工、設備維修等原因確需停止供水或者降壓供水的,城市供水單位應當向市、縣(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并報送相關的供水管網圖、應急供水方案等資料。水行政主管部門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予以書面答復。經水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后,城市供水單位應當提前二十四小時將停水原因、時間及恢復供水時間等通知用戶。
因緊急搶修不能提前通知的,城市供水單位應當在搶修同時通知用戶,并盡快恢復供水,及時補辦有關手續。
超過二十四小時不能恢復供水的,城市供水單位應當采取應急供水措施,解決居民基本生活用水。
意見稿建議,用戶對結算水表計量有異議的,可以向城市供水單位提出校驗申請,城市供水單位自收到申請十日內,提請法定計量檢定機構校驗。根據國家規定標準,校驗合格的,由用戶承擔校驗費用;校驗不合格的,由城市供水單位承擔校驗費用,負責更換水表,并退還多收取的水費。
屬于用戶責任造成結算水表發生故障或者堆埋無法計量的,當月水費按照前三個月中最高月用水量計收;屬于供水單位責任造成結算水表發生故障無法計量的,當月水費按前三個月中最低月用水量計收;其他原因無法抄表計量的,按用戶前三個月平均用水量計收。
經催告逾期三十日未交水費可停水
意見稿提出,用戶應當按照規定支付水費,自合同約定的支付水費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支付水費的,城市供水單位應當予以催告。用戶經催告逾期三十日未支付交納水費的,供水單位可以按照合同約定收取違約金,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停止供水。被停止供水的用戶按照規定支付全部拖欠水費及違約金后,城市供水單位應當在十八小時內恢復供水。
意見稿明確,城市公共消火栓只限于撲救火災、消防實戰演練時使用。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擅自啟用消火栓。消防部門每月上旬應當將上月啟用消火栓的位置和用水量通報城市供水單位。
意見稿顯示,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在城市公共供水管道上直接裝泵抽水;不得擅自在城市公共供水管網系統上取水;不得擅自轉供城市公共供水或者將居民生活用水改作其他用水;不得繞過結算水表接管取水;不得拆除、偽造、開啟法定計量檢定機構加封的結算水表或者設施封??;不得擅自安裝、毀壞結算水表或者干擾結算水表正常計量;不得違反規定動用市政及其他公共消火栓取水。
另外,意見稿還明確禁止在供水設施安全保護范圍內,建造建筑物和構筑物、挖坑、取土、堆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質;禁止在城市公共供水管道周圍1.5米以內種植喬木;向城市公共供水設施排放污水、傾倒垃圾;
此次征求意見截至2025年4月3日之前,市民可以通過信函方式寄至合肥市廬陽區六安路221號市司法局(立法處),通過電子郵件將意見發送至hfsfjlfc@163.com,或通過合肥市司法局網站互動交流-征集調查模塊直接留言。
(實習生 謝菲菲 徐皖青 安徽商報融媒體記者 張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