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造正式職工身份檔案材料,騙取補償金等費用,最終偷雞不成蝕把米。近日,渦陽縣法院審理了這起詐騙案,被告人劉某某等人因詐騙被判刑。
劉某某是原渦陽縣某襪廠的職工,襪廠于2008年破產,其為留守職工配合破產管理人處理善后工作。在對原襪廠正式職工進行破產安置期間,被告人金某某為其家屬襪廠臨時工王某慧和原襪廠的臨時工馬某(已判)、王某、王某霞、王某平等人能夠按照正式工身份享受破產安置待遇,找到劉某某,讓劉某某幫助偽造正式職工身份檔案材料。
劉某某便通過提供空白勞動合同書和一些其他的職工檔案表,讓金某某幫助填寫勞動合同書和職工檔案表等材料,并提供相關的假印章,讓金某某在填好的職工表格檔案材料上蓋章,同時利用招工文件變更身份信息等方式,偽造正式職工檔案材料。后將偽造好的檔案提供給破產安置管理人,通過審核后,便以正式職工身份享受并領取了相關破產補償金、失業保險金及企業補繳養老保險金等破產安置待遇,并用相同的方式給其他4人辦理了安置待遇。截至案發,騙取補償金、失業金、養老保險金共計20萬余元。
渦陽法院審理認為,劉某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利用虛假職工檔案騙取襪廠破產補償金、失業保險金及單位繳納養老現金等,數額巨大;金某某等,五人的行為均已構成詐騙罪。
法院據此判決,劉某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十一個月并處罰金三萬元,其他被告人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至十一個月,并處罰金一萬元。
(張雷 安徽商報融媒體記者 張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