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商報融媒體記者2月3日下午從安徽省直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根據《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皖政辦秘〔2023〕2號)要求,合肥市區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2060元/月。按照《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積金歸集管理辦法》第三章第十六條“在崗職工住房公積金基數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規定,將省直住房公積金繳存工資基數下限相應調整為2060元,自3月1日起執行。
安徽商報融媒體記者 郜征
安徽商報融媒體記者2月3日下午從安徽省直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根據《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皖政辦秘〔2023〕2號)要求,合肥市區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2060元/月。按照《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積金歸集管理辦法》第三章第十六條“在崗職工住房公積金基數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規定,將省直住房公積金繳存工資基數下限相應調整為2060元,自3月1日起執行。
安徽商報融媒體記者 郜征